第二百六十一章 旗帜(1/ 2)
罗卡斯环礁有一个壮观的海景,特别是在低潮时,暴露在浅水泻湖周围的的暗礁和潮汐沼泽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水族馆。
丰富的海域物资,让岛上的原住民自给自足。安全的环境,加上特殊的地理环境,每年都吸引了不少的游客,给这座岛上带来了丰富的生机。
而造成这一切的,正是得益于菲恩斯港口最中央竖立的一根巨大的旗杆,上面挂着的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帜。
棕色背景的旗面,正中央是一枚红色花纹的船舵,白色骷髅飘扬在其中,金色的玄月形图案缠绕周围,带着狮子一般的霸气。
这是,飞空海贼团提督,金狮子的旗帜!
在这片海域生存的人,可以不把海军放在眼里,可以大肆评论白胡子海贼团和罗杰海贼团,却唯独不能够违逆金狮子的意志。
金狮子史基,白胡子爱德华·纽盖特,哥尔德·罗杰,这个时代纵横新世界的大海贼。
三大海贼在新世界的名气完全可以用让人闻风丧胆来形容,即使是势力最小只有一艘船的罗杰,也是一言不合就可以摧毁一个国家的恐怖人物。
而飘扬在菲恩斯港口的这面旗帜,所代表就是这座岛屿,处于金狮子史基的领土范围,任何踏上这片领土的人,若是胆敢在这里放肆,就会视同对金狮子的挑衅。
金狮子史基,近年来,在三大海贼中一直都是势力最强,作风最残暴的家伙,隐隐有称霸新世界之势,每年被他沉入海底的海贼要多少有多少。
而自从前段时间,他和白胡子的战斗,以他的胜利为终结,更是似乎宣告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这个时代,名为金狮子!
一时间,金狮子的威望在新世界,风头无两,直接盖过了白胡子和罗杰。
无数的海贼团,闻风而投,让他的领地更是急速扩张。
金狮子,更是来者不拒,在新世界发布了招贤令,声称对自己实力有信心的海贼,皆可投奔于他!
一面小小的旗帜,悬挂于此,就已经足够让所有的窥伺者敬而远之,足以体现出金狮子今时今日的威势。
所有来这座岛的人都明白,狮子的威严,绝对不允许忤逆。
港口位于罗卡斯岛的南面,再往后,则是一座城镇。
城镇的中央有一座酒馆,向来是来来往往的海贼们聚集的地方。
酒馆的老板是个中年光头大汉,据说这一座酒馆还是大概四十年前这位老板的父亲创立的。
那个时候的罗卡斯岛虽然也是物资丰饶,但是没有大海贼和海军的庇护,常年处在战乱的境况下,岛上荒无人烟。
而这座酒馆,老板的父亲艰难地维持了下来,一做就是四十年,前些年交到了老板的手中。
据说老板年轻时也出海闯荡过,后来还是回到家乡,接手了父亲经营了几十年的酒馆和其酿酒的手艺,将这家酒馆继续开了下去。
虽然看着老旧,但是这座酒馆的酒,可是整座岛屿中最好的。
尽管酒馆的外墙已经斑驳不堪,老板也从不理会,倒是花了大价钱,修建了一座精美的酒窖。
开了四十年的一家酒馆,窖藏的数十年的好酒据说装了好几个地窖。
而海贼,有不爱喝酒的吗?
今天的酒馆也是热闹非凡,身材雄壮的像一头熊的老板,面无表情地靠在柜台后面,嘴里叼着一只雪茄,看着进进出出的海贼。
出于对金狮子的畏惧,残暴的海贼们倒也没有骚扰镇上的居民,即使喝酒,也是规规矩矩的付钱。
因为这座酒馆中的酒实在是太有名了,以至于长期在这里买醉的,都是醉醺醺的海贼,反倒是本地的居民,多是畏惧的不敢过来。
不过老板也无所谓,只要肯付钱的客人,就是好客人,管他是海贼还是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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