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洛阳(1/ 2)
东都,洛阳。
当陈暮看到这座目前世界上最宏伟的城市时,注定是失望的。
因为一路走来,两侧道路平房林立,街边摊贩无数,横沟草木旺盛,木质的板房一列列没有秩序地排列,街头巷尾无比杂乱。
人们有的在街上闲逛,有的在远处农田干活,还有的走街过巷贩卖商品。东家长西家短,家庭主妇出门倒水,妇孺在门前沟渠洗菜,还有小孩光着屁股乱跑,充满了乡土气息。
如果不是王钧告诉他这里的确是洛阳,陈暮也许会以为这是哪个边缘县镇。
但实际上这里的确是洛阳,天下大乱以后,冀州和豫州很多难民都开始往司州跑。这属于正常的民众迁徙,就跟曹操屠徐州的时候,徐州的人要么南下,要么北上,造成幽州和扬州人口大增是一个道理。
汉顺帝140年时河南郡二十一县人口不到百万,到190年董卓迁都长安的时候,人口达到了数百万。虽然没有精准数字,但可以确定的是,至少在200万以上。
所以今年洛阳的人口已经接近达到了饱和,洛阳令这段时间忙得焦头烂额,在洛阳周围四处搭建房屋,安顿流民。
沿途走来,一路上安居乐业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的流民都面黄肌瘦,艰难求生。有的在路边插标卖孩子,有的沿街乞讨,还有的饿死在路边,最后被官府收敛了尸体,丢去了城北的邙山乱葬岗,便宜了那里的野狗。
虽然也有官府在赈灾施粥救济难民,可惜杯水车薪,很多有钱的世家豪门趁机掠夺人口,将人像牲畜一样买卖,健壮的青年男子可以用来做田奴徒附,女子可以用来当纺织女工,或者做其它用处,可怜的是小孩和老人,饿死的大多是他们。
王钧略微嫌弃地坐在马车里,连窗帘都不愿意掀开看一眼。
阎忠则是不忍,闭着眼睛默不作声。
乞丐们看到数百护卫的车队从街上走过去,像是在躲避瘟疫一样离得更远,没有人再愿意去送命。
开始那几天还有人希翼着权贵能发发善心,有车队出城的时候总是一窝蜂围拢上去,在被打死了数百上千人后,人们知道,除了少数像刘宽那样忠厚的长者会可怜他们,偶尔会来城外开设粥铺以外,在大部分权贵的眼里,他们的生命或许不如一条狗,一根草一样贱。
如果大哥在这里的话......
陈暮撩起窗帘,目睹了沿街的惨状,又想起了刘备。
英雄式的人物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就是在于他们不会计较自己的得失,而总是会想到如何去反抗或者拯救。
冯子曾经说过:成大事者争百年,不争一息。
一时的成败不代表什么,千秋的成败才是英雄们该去考虑的事情。
有人说为什么英雄们总是别人在传唱他们的故事,而从来不亲口讲述,是因为他们都死了。
但可惜的是一百年后,一千年后。刘备曹操他们的故事依旧流传着,而那些苟且偷生的人哪怕再多活二十年,也没人会记住他们的名字。
至少刘备在这里,哪怕无能为力,也会幻想着未来能创造出一片属于黎民的天地,为百姓们创造一片乐土。
曹操在这里,不会去想拯救苍生,他会想着怎么去打破现有的秩序,从而让更多的人活下去。
哪怕他盗过墓,掘过坟,吃过人肉屠过城。什么坏事都做过,可他依旧是个英雄。
陈暮在这一刻忽然也有点明白了为什么自己那便宜大哥总是能屡败屡战的原因,因为他不仅在压迫中反抗,还在寻求他自己的梦想和愿望。
但遗憾的是现在不是西汉,刘备也没那个运气当光武帝,所以他最后终究是只能把这个愿意与他自己的人生一同埋葬进了坟墓里,并且和曹操孙权一样,拱手把江山送给了司马家,酿造了比现在还要可怕十倍,百倍,千倍的五胡乱华。
马车缓缓前进,走了约数里地,总算是正式进入了洛阳外城。
洛阳城分外城和里城,二者泾渭分明开来。
里城自津门、小苑门、开阳门、平城门等门进去后就属于皇宫的范畴,虽然也有人居住,如永和里步广里等两个里坊,但住在这里的大多数都是朝廷官员,普通百姓在里城居住的极少。
而外城相对繁华许多,东面的中东门,西面的雍门两门外分列着东西二市,各里坊市街区整齐规划,总算是有了点公元184年世界第一大城市的样子。
比较有趣的是外城连城门都没有,中东门外就是东市,周围各个里坊规划分布,街上人头攒动,招牌林立,各类商铺鳞次栉比,卖食物的香味、人流浑浊的汗味、酒肆的酒香、远处马市传来刺鼻的马粪味道,都在告诉着陈暮——这里是真正的洛阳。
“子归贤弟,到了洛阳,总该放我走了吧。”
阎忠叹了口气,一张苦瓜脸紧锁着眉头,本就长满皱纹的脸上就更加显得沧桑。
“当然。”
陈暮点点头,从怀里取出二斤马蹄金,平静地递过去:“我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诚汉兄,希望诚汉兄能理解我的良苦用心。从洛阳去西凉要比豫州去西凉方便许多,这是路费,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阎忠又惊又喜,表情复杂道:“子归弟不是要把我送去天子那领赏?”
陈暮佯怒道:“我以赤城之心待兄,兄何必侮辱于我?”
阎忠苦笑着道歉:“对不起子归,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主要是我一路都没想明白,我们之间邂逅相遇,你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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